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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阅读次数:1504 发布: 医学系 来源: 医学系 发布时间:2016-11-11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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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活动室是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内民主、政治生活、进行“三会一课”及党员教育活动的主要场所,是基层党员教育工作的主渠道。系党总支、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设立党员固定活动日。一般在每个月的第一周的周二下午。根据需要可做调整。为给党员、干部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交流的场所,文明有序地开展各项活动,必须抓好党员活动室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党员活动室管理由支部书记负总责,副书记负责日常管理。

二、活动室主要供支部大会、支委会、组织生活会等使用。

三、活动室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四、各项活动以相互切磋,陶冶情操为基础,以丰富党员的生活内容,拓展党员学习视野为起点。活动室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做到热情礼貌、耐心周到。

五、召集会议的领导应事先通知办公室,每次开会前十分钟由办公室负责做好所有准备工作,会议结束后及时清理打扫,保持明亮整洁,电路畅通,以备下次会议使用。

六、其他部门借用活动室,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部门用后要及时打扫干净。

七、自觉爱护活动室公共财物、防止损坏。活动室所配备的用品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外借,如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八、与会人员要养成卫生、爱清洁的良好习惯,提倡自带茶杯,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等杂物,保持活动室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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