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
2、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学院的各项规定在本学院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及时传达校党委指示,结合本院的实际提出贯彻落实计划和措施,完成院党委布置的各项任务。
3、加强党总支及各党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先锋模范作用,抓好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党风党纪教育,积极慎重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4、做好本系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和教职员工进行政治学习,及时了解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并予以正确引导。创建宽松和谐健康的育人环境。
5、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做好本系党员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6、做好本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对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等进行监督教育,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院党委作必要的反映。
7、认真执行知识分子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8、领导并做好系工会、团总支和学生会等群众团体的工作。